高技术企业融资契约论文 [摘要]风险资本家与企业创业家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高技术企业的不确定特性,风险资本家必须面对更加复杂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以及市场问题,因而风险投资公司和高技术企业必须构建合理的融资契约来协调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关键词]高技术企业风险资本融资契约 风险资本家与企业创业家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高技术企业的不确定特性,风险资本家必须面对更加复杂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以及市场问题
风险资本家与创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更强,创业家可能存在更高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在高技术创业企业的融资过程中,风险资本家面临对创业家的激励约束问题,而创业家则面临能力显示和避开控制权丧失的问题,如何利用融资契约有效地解决双方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有效的进行资源配置,使风险资本的供求双方都能得到较为满意的结果,是高技术企业融资的核心问题
因此,风险投资公司和高技术企业必须构建合理的融资契约来协调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契约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风险资本的质量与融资效率的高低
在风险资本的实际运作中,其融资契约主要有以下制度安排:融资期限、融资工具的选择、分阶段融资,以及企业控制权的分配与安排
一、融资期限:长期融资 在融资期限上,高技术企业的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往往会选择长期融资,而不是短期融资
这主要是由于风险投资领域中转让投资的交易成本过高造成的
由于高技术创业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很高,其显示能力有限
一方面,风险投资者要有效甄别企业的质量,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对于现实投资者而言,由于对创业企业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本,对创业企业已经有相当的了解,而潜在投资者要想接受投资转让,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原来进行决策,而这种投入必定会被视为成本,要求相应的收益来补偿,在对企业前景评价一致的前提下,必定会降低受让价格,从而减少现有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