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督导质量分析论文 一、教学督导的内涵 目前理论界对教学督导的含义没有统一的观点
一种观点是将教学督导看成是狭义的教育督导,认为教学督导是学校或教学主管部门委派专门人员对下属教学单位或教学个体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的一种形式,是教学管理的一种特别手段
另一种观点是将教学督导视为学校自主行为,是学校自身的自我监督、自我进展和自我完善的机制和体制,将其与教育督导一起视为我国督导制度的两种形式
从这一观点出发,教学督导的主体仅局限于学校内部,如有学者把教学督导定义为:“是学校内部的督导,是学校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控制、评估、指导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是高等学校领导授权的督导机构和人员,直接面对校内的教与学双方和教学过程,以专家身份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及时、客观地向学校领导、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以及教与学双方反馈教学现状、教学质量等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虽然理论界对教学督导定义多样化,至今仍没有出现所有学者认可的确切的定义,但还是可以从中找到其共同点:教学督导的目的是通过对学校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与指导,促进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培育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健全的教学督导制度一定要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督导人员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特别是要提高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督导的功能
教学督导具有以下功能: (一)监督功能
教学督导员通过随机听课、教学巡视、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查有关教学资料等形式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深化教学第一线检查教学各个环节和各种教学活动,包括老师的授课过程、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学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等等
(二)指导功能
教学督导组通过监督和检查能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进行指导,从而帮助老师改进和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