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要领番号******发行部门安全环境监查室页码1/5修订番号2要领名称安全教育管理规定裁决番号***修订时间废弃:1.目的规范安全卫生、防灾和环境方面培训方式和内容,确保培训正常进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人员安全卫生、防灾和环境的培训。3.职责3.1安全环境管理室负责制定公司全员安全卫生、防灾和环境方面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核准其它部门的安全卫生、防灾和环境培训计划,检查计划的实施效果。3.2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新员工入职的培训安排与实施;并负责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跟进工作。3.3各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安全卫生、防灾和环境培训计划,提交培训计划给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3.4工场管理部负责外来人员的入厂培训,外来人员需入场施工作业的,还应由安全环境管理室进行入厂施工培训。4.规定4.1培训分类分为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4.1.1一般培训(1)一般培训由公司级新员工培训、部门级新员工培训及岗位培训,全员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等组成,具体为:1)新员工入职三级培训;2)管理人员培训;3)操作、技能人员培训;4)其它人员,包括保安消防员、外来人员培训。(2)一般培训是员工能安全执行其工作的基础,所有新员工必须接受一般培训后才可以独立地开始其工作。(3)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新员工入职;组织公司级全员的定期培训。(4)公司级新员工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协助人事管理部门执行。(5)全员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针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由安全环境管理室负责的专项培训,由安全环境管理室负责落实。(6)各部门负责新员工入职的部门级和岗位培训;负责操作、技能人员的日常培训;并负责本部门负责的专项培训的落实。(7)工场管理部门负责保安消防的培训和外来人员的入厂培训,安全环境管理室负责外来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场培训。4.1.2特殊培训(1)特殊培训由法定资质培训、工事前安全培训、其它由安全管理部门认定的培训等组成,具体为:1)企业负责人培训;2)特种操作人员培训;3)危化品管理、污水处理人员培训;4)安全管理人员培训;5)维修保全人员培训;*****要领要领番号******发行部门安全环境监查室页码2/5修订番号2要领名称安全教育管理规定裁决番号***修订时间废弃:6)化学分析、工艺、技术人员培训;7)其它法规要求的培训;(2)法定资格人员和其它法规要求的人员取证培训和复审培训由政府认定机构进行,由人事管理部门主导,各部门申请,有关法定资格人员培训参考人事部门制作的《法定资格证管理一览表》。(3)非法定资质的维修保全人员,化学分析、工艺、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由相关部门组织。(4)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5)工事前培训由工事担当部门组织。4.2培训内容所有培训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防灾环境基本方针、工艺设备和材料及员工工作环境和岗位条件等,并需准备适当的培训材料。各部门亦应根据有关条件的改变适时更改或增加培训内容。4.2.1公司级培训和全员培训内容(1)安全防灾法律法规和行政方针政策;(2)公司安全防灾的基本方针、政策及管理规定;(3)安全卫生、防灾和环境管理基本知识;(4)灾害、事故案例及展开;(5)公司防灾应急体制和基础知识、个人防护知识;(6)一般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使用;(7)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危险点介绍;(8)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9)公司一般安全规定讲解及个人安全防灾责任;(10)化学品安全知识、主要危险有害物料等;(11)其它。4.2.2部门级培训内容(1)公司安全防灾的基本方针政策及管理体系;(2)本部门安全防灾管理体制;(3)部门生产工艺、设备和岗位操作的危险点;(4)标准作业指导书、手顺书等;(5)事故案例及展开;(6)化学品安全知识、MSDS;(7)防护用品知识;(8)消防器材的分布和使用;(9)其它。4.2.3岗位培训内容(1)岗位工艺、设备和操作的危险点;(2)事故案例;(3)交接班制度;(4)防护用品使用;(5)安全点检方法;(6)作业指导书(现场操作示范);*****要领要领番号******发行部门安全环境监查室页码3/5修订番号2要领名称安全教育管理规定裁决番号***修订时间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