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行为准则 忠告与提示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河南能源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是依法制定的高管人员行为法律规范,是河南能源的重要规章制度,是对河南能源高管人员最基本的规定和要求,是高管人员从业的行动指南。违反《行为准则》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必须无条件执行。ﻫ 《行为准则》中的“公司”是指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控股、参股的公司。ﻫ 上述忠告是《行为准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熟知。 《行为准则》第 1~7条是对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忠实义务的基本要求,请您尽职尽责,仔细履行,否则将构成失职和渎职.ﻫ 1。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决定和决议;自觉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严禁发表和散布违反公司根本利益的言论.ﻫ 2. 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忠诚于公司,为公司谋取最大利益。ﻫ 3.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擅自决定人事问题,不搞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人事任免,不安排亲朋好友工作。ﻫ 4.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不越权行事,不擅自决策.ﻫ 5. 崇尚“人企合一、顺势而行”的企业哲学,善待员工、善待股东、善待客户、善待所有帮助过公司的人;坚持企业利益最大化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高度统一. 6. 诚信经营,公平、公正地对待客户,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ﻫ 7. 严守公司机密,严禁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调离本公司或现岗位时,应当承诺继续遵守企业限制的有关规定,对掌握的公司机密、商业秘密等继续履行保密义务。ﻫ 《行为准则》第8条是对高管人员权力的限制,您行使这些权力必须得到批准或授权,擅自决定这些事项,将构成违规。 8。 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意见; (4)以公司名义进行捐助性、救济性和公益性支出活动; (5)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及其他活动; ( ﻫ6)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ﻫ(7)委派到控股、参股公司的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的规定,擅自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上行使表决或放弃相关权利,损坏公司利益。 《行为准则》第9条是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