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钢琴教学法课程建设讨论 摘要:钢琴教学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越来越受重视。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高职钢琴专业的毕业生开办琴行和艺术培训中心的比例逐年上升,而原有的钢琴教学法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目标、评价标准和人才培育模式已远远不能匹配岗位所需的特别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因此,钢琴教学法的社会学讨论势在必行,它将对社会钢琴教育行业特别是独立钢琴工作室的创建起到法律规范和指导作用。 关键词:高职;钢琴教学法;课程建设;新思路 1 钢琴教学法学科体系转型新思路 1.1 构建岗位型课程体系。即“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职业特色课程”,其目的是将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双轨并行,把职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其中,专业核心课程包括钢琴演奏技法、钢琴教材教法,专业基础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美学、中西哲学,职业特色课程包括少儿钢琴教学法、成人有用钢琴教学法、琴行运营及管理。鉴于钢琴教学法学科具有综合性、跨学科、实践性的特点,因此需要将其贯穿高职三年的教育。一年级开设专业核心课程,二年级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三年级上学期开设职业特色课程,这一时期的学习内容更具针对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喜好选择相应的单门课程。1.2 开创职业特色课程。将琴行运营与管理首次纳入钢琴教学法学科体系,其课程内容涵盖教育培训机构申请流程及办学条件、琴行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学费调价与管理、人才的聘用、团队的组建与培育、琴行的品牌管理及市场营销、教学体系的搭建、师资管理、乐器销售、招生策略、琴行法律及风险防控。职业特色课程人才培育目标是不仅能从事教学,更具有管理运营能力的琴行或艺术学校的中高层管理者。1.3 设立“1+X”考证制度。“1+X”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两类,即钢琴教学技能等级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与管理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钢琴教学 技 能 证 书 获 得 者 应 具 有 钢 琴 教 学 能 力 ( 50% ) 和 演 奏 能 力(50%),管理技能等级证书获得者需具备管理能力(70%)、钢琴演奏能力(15%)和钢琴教学能力(15%)。在校期间,估计90%的学生将通过初级或中级技能的考核,10%未取得技能证书的学生允许复读一年再考,毕业后继续教育合格者可授予中级或高级技能等级资格。 2 教学模式新思路 2.1 推动灵巧教育。积极推动灵巧教育,使教育规格从低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