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法律规范化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进行综合训练以培育学生知识、能力和科研意识、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科学作风等综合素养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使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能与时俱进,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713—19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T3179—92 规定、GB/T3860-1995《文献叙词标引规则》和 GB7714—2024《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有关规定,参考《中国高等学院社会科学学报编排法律规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法律规范》等文件,制定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法律规范化要求
一、论文结构要求:论文由前置部分和主体部分组成
㈠前置部分:题名、作者、作者学号、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1、题名,即论文标题
不超过 20 个汉字,外文不超过 10 个实词
确有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对题名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和醒目
2、作者姓名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求一人一题,特别需要时可以是多人
作者姓名要求写完整全称,不能用“XXX 等"标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
3、作者学号
学号是学生在学院期间的一个身份编码,由学院统一编制,使同学们可以区别于其他人的凭证
学号要求写完整,不能是节略
4、作者单位
由学院名称、系(部)名称、所在系名称组成
作者单位要求写出完整全称,以及学院所在地及其邮编
摘要即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准确、客观的陈述,具有独立性和指令性,采纳第三人称表述
摘要包括讨论对象、讨论目的、(调查)讨论方法、讨论角度(视点)和结果(结论)几个部分,其中结果(结论)是核心部分
摘要要求必须完整,文字十分简练,内容充分概括,忠实于本论文,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