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施 工 合 同 条 件(1999 年第一版)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制指南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周可荣 刘雯 万彩芸 王健译说明:因时间较紧,本译稿未经仔细校对,仅供培训班使用
请勿复印传播
请勿正式引用
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 1999 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 —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