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常见的误区与风险防范讲课人:罗 如 圭湖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顾问 湖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湖南广播电视台劳动保障事务特聘专家湖南省就业培训中心劳动法律顾问 湖南保利劳动保障事务有限公司首席专家联系方式:个人网站: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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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原任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助理巡视员兼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 3 年多了,作为一部劳动用工领域的重要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必然会产生重要影响
《劳动合同法》已经成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南
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在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认识误区,从而招致许多风险
今天的课程,就是按照劳动者入职(招聘录用与劳动合同订立)、在职(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和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时序排列,具体分析用人单位在用工实务中最易发生误解、滋生风险的环节,寻求防范的技巧和方法
我的讲课只是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讨论
讲得不正确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招用环节的误区与风险防范在一般人眼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才可能发生劳动争议
其实,任何事情包括劳动争议,都是有前因后果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生的争议,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即招聘录用环节埋下的“祸根”所致
因此,预防劳动争议,就要将关口前移,从防范招聘录用环节的风险做起
误区 1: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大体有要求就行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