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市“*”节能减排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39号)精神,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年的1
28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年的21
78立方米下降到15
25立方米以下,降低30%;二氧化硫(so2)总排放量由20*年的9
73万吨减少到8
56万吨,减少12%;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由5
92万吨减少到4
86万吨,减少18%;市区及县(市)XX县区污水处理率平均不低于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支持节能减排与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
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