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要做到“三清”近几年以来,消防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根治,“回潮”现象也有所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区消防安全隐患还十分突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从 1991 年至 2025 年,全国典型“三合一”场所火灾案例中,死亡 526 人,伤305 人,直接财产损失约亿元
07 年 10 月 21 日 21 时 50 分左右,福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铺街道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 37 人死亡,20 人受伤,其中 1 人重伤
经调查,该作坊为“三合一”建筑场所
无独有偶,07 年 10 月 23 日 5 时 41 分,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 45 号一经营羊毛衫门面房发生火灾,4 人当场死亡,4 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3 人逃生
教训十分深刻,发人深省
为坚决遏制此类火灾事故的发生,XX 省公安厅决定于 07 年 11 月至 08 年 1 月在全省范围以内,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笔者认为,在开展整治过程当中,要做到“三清”: 一要思想“清”
思想决定行为
要克服厌恶思想,深刻领悟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整治的目标,对比重点和标准要强抓学习、培训
第一个是仔细学习“三合一”场所标准界定
组织全体消防监督干部,仔细学习,领悟实质
各级应针对辖区的特点,逐条讨论,细化、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好整治工作
第二个是强抓培训
各级消防部门要借助政府和公安局(分局)等平台,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开展整治工作期间,一定要强抓培训关口,使参加整治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整治重点和标准,做到入脑、入心,心中“一干称”
三是培育典型作用
典型分反面典型和正面典型
反面典型就是确定一处“三合一”场所,让整治人员直观地进行了解,从理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