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等,对“一通三防”管理负全部责任,对“一通三防”战线安全工作负业务保安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相关的“一通三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作业章程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审批权限。3、监督检查各单位“一通三防”职责履行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4、组织进行全矿“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业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全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整改或防范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提出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5、组织制定、修订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加应急救援演习,并对“一通三防”方面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参加本战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7、组织矿井一年一度的矿井反风演习工作,定期对全矿井进行通风能力核定。8、负责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并跟踪落实应用情况,及时汇报通风副总工程师。9、负责监督本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以及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10、安排布置井下巡检工作,平衡解决矿井“一通三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区队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技术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