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INTERNET 接入效劳合 同 书 北京北京天昭信息通信系统公司签订地点 : XX 市北京〔以下简称为甲方〕和 北京天昭信息通信系统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双方一致同意下述事项,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效劳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络(Internet)国际国内出入口效劳,使甲方作为乙方的接入单位,接入地址: ;接入方式:微波
乙方为甲方提供一个 2M 的互联网出口,使得甲方可以 2M 的速率接入互联网
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 8 个 IP 地址;甲方微波接入所需设备由乙方提供〔甲方拥有设备的使用权,乙方拥有设备的所有权〕甲方采纳租用方式
后期的网络专线品质及效劳,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专线效劳品质保证协议执行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为:2M 带宽使用费和信息流量费共:6000 元/月
本合同文本中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正式开通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票形式向乙方预缴前 6 个月即年 月 日-年 月 日的信息流量费,共计人民币 36250元整
3、后期付费方式为: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后 6 个月即年月日-年 月 日的信息流量费共计人民币 36250 元整
第三条:效劳的开通及系统维护乙方在合同款到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链路
链路测试完毕后,乙方于当天向甲方提交有关测试数据报告,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乙方为甲方接口互联提供必要的技术协助
甲方负责系统中路由器以下部分正常运转
乙方负责系统中路由器〔包含路由器〕以上的信道和国际网关等部分正常运转
由甲方责任造成的故障,乙方协助查找原因,并协助解决
本合同效劳标准根据“信部电[2000]27 号〞文件
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
电信效劳标准〔试行〕的通告
执行乙方负责提供应甲方链路产品的日常维护,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