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职责1 监督、检查施工场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和员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违规违章作业及违规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依据现场情况决定实行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讨论处理。2 参加本施工场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之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3 参加施工场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施工场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 协助施工场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5 对本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6 负责本施工场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7 负责本施工场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8 督促并协助施工场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10 参加施工场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11 参加工程项目部(指水、火电工程)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12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13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14 协助施工场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