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为了加强项目部(项目公司)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责任行为的监管,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管理、进度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2职 责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责任行为的监管。上述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责任行为,是指监理企业受公司委托在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企业实施监理,并对安全、生产、施工质量、进度控制承担监理责任的行为。3工 作 制 度3.13.1.13.1.23.1.33.2项目部(项目公司)应在工程开工时核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资格情况:监理企业履行监理合同时,必须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监理机构,且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数量应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一般不应少于五人,包括一名安全监管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有监理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委托书,其负责监理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故无法常驻工地,监理企业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常驻工地,并出具监理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简称总代)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总监或总代必须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持有青岛市建委认可的岗位证书。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核查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重点核查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3.33.43.53.5.13.5.23.5.33.5.43.5.53.5.63.63.7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所确定的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工序,以及旁站监理的程序、措施及职责等。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核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的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以核查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的情况。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核查旁站监理记录,将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结论与现场抽查的实际情况对比,以核查监理企业履行旁站监理责任的情况。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核查以下主要监理资料,以核查监理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生产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情况:监理企业签认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监理企业对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