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服装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近几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的飞速进展,人力资源日显匮乏,几年前在沿海开放城市落脚的服装加工企业不断内移,加之不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以及不发达地区主要以手工业为主的实际情况,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急剧增多,而大部分企业负责人是以前在外地服装企业打工回来兴办企业,急功近利,缺少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更谈不上安全管理经验,而企业所招员工大部分是本地区无业妇女,或者是外来务工人员,有的年龄偏高,有的文化层次偏低,导致从业人员素养不高,无任何消防安全意识,这样一来增大了企业火灾危险性
如何做好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降低此类企业火灾事故的发生率,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显得尤为重要
一、服装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一)硬件设施不配套
目前不发达地区的服装企业主要生产是以接受外贸定单加工为主,未能形成自已的品牌,在服装生产中没有自已的自主权,不能形成一定的生产周期,导致大部分中小型服装企业选择租赁以前国有企业仓库和废弃的老厂房,再加以改造,变成现在的生产车间,而且不按法律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先天不足”
即使少数中小型服装企业自已兴建厂房,而在新建车间库房及办公等辅助用房时,未能够按要求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手续,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室内外消防水源缺乏等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缺乏
不发达地区大多数中小型服装企业的负责人是半途出家,以前没搞过企业,对于消防安全意识认识不到位,多数企业未能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有的企业在消防部门的要法语下虽然明确了有关规定,但内容简单空洞,可操作性、有用性不强,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生产过程当中未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