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实行各种形式(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等)对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贯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和管理监督与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常要加强教室、学生活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建立安全公约,制定班级安全制度。 五、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管理、监督和教育责任,要仔细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切实尽到相关职责。 六、家长要常常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规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预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电、防溺水等。 七、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长全权负责,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生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诲,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法律、法规。 十、当安全事故的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及时实行措施救助受损害的学生。 十一、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班主任、学生、家长,都要签名(盖章),责任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签章): 校长(签章): 班主任(签章): 二 00 年 月 日 年级 班 学生(签章): 监护人(签章): 二 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