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1.11.2为保证房屋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房地产权及时办理,特制定本制度。该项管理制度包括房屋交接、房地产权证办理的管理。2房屋交接的管理制度2.12.22.32.42.52.6《房屋测绘报告》在房屋正式交付时提前两周由项目公司经营部转交销售公司,《商品住宅使用手册》房屋正式交付时提前一周由客户服务中心转交销售公司。辅助核查项目公司交转的《房屋测绘报告》是否超过 3%的误差。根据项目公司交转的竣工实测面积报告,制作《房屋交付对照表》,确定根据实测面积的应缴纳款及应退款。同项目公司财务部确定客户机打发票的工作配合事项。机打的收据和发票在房屋正式交付时提前两周由项目公司财务部转交销售公司。同客户服务中、项目公司、物业公司确定交房时间及交房程序。确定销售公司内部交房程序及人员安排,联系交房期间2.7收款银行。根据交房会议确定内容及交转销售公司的书面交房内容通知业主,告知携带证件及应缴(退)款项。在整个交付工作中销售公司起协助配合的作用。通知客户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上一级领导。3附 则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