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要求1
1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时用电的管理,避开因不法律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2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使用、撤销等相关内容
3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临时用电的管理
1 安监部是电气临时用电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用电的审批,建立台账、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
2 电气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敷设和撤除工作
3 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临时线的范围审批和拆除:3
1 临时线是指因生产生活工作急需而架设的 380 伏以下,使用期限在施工的电气线路
2 需要架设临时线,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到安监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架设
3 临时用电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项目部负责悬挂警示牌实行防护措施,设专人维护检查修理,使用期满后由电气作业班组拆除
4 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该项目负责人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指派专业人员对线路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4、临时用电线路的基本要求:4
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要使用绝缘较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埋设及悬空架设,埋设不低于 50 厘米,悬架室内大于 2
5 米,室外大于 4
5 米,跨路大于 6 米
3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 必须设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5 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6 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轻易改变或搭接
长春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部202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