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邯济指安〔2025〕63 号)文件要求,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根据标段施工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请仔细遵照执行:1、要严格根据(邯济指安〔2025〕63 号)文件要求,仔细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使用大型机械不按要求安排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负责,不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场地防护员,或防护员兼职,驻站联络员和施工场地防护员没有佩带对讲机及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在将追究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的责任,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 200 元;对施工场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没有保持 3 分钟联系通话一次(没有记录)或检查时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联系三次不能通话的罚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每次 250 元,同样问题被上级检查发现 3 次的罚施工处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各 250 元。2、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之后由施工处发放上岗证并随身佩戴,(上岗证要有照片并在照片处盖章,防止随意更换未培训的人员上岗),对未随身佩戴上岗证的坚决不允许上路基,一经发现未随身佩戴上岗证、上路基的,对场管理人员及带工人员各罚款 200 元;对工作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施工处严禁使用,一经发现要立即清退,对上级检查发现要求清退的施工处未清退,每次罚施工处长 250 元;对于安全培训走过场、替答卷,弄虚作假的对安质部长和安全总监各罚款 200 元。3、认仔细真的做好设备管理台账管理。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根据建指“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有效,经监理审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及时留底存档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汇总表每月上报一次。对不符合使用条件和未纳入台账管理的大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一经发现使用的将对使用的分管副处长罚款 200 元;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执行日计划上报制度(报表见附表),对于未报日计划的上不允许施工。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情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之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发现无编号上路基一处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 250 元。4、认仔细真的做好过程控制,各施工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路基填筑达到一定高度后的运输车辆、推平碾压车辆安全控制,尤其是加强新填路基与既有路基结合部施工质量,加强碾压,防止软硬不均情况出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