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统计上报制度一、事故报告的意义在于;对事故实行积极措施避开事故扩大,矿井标准化管理,做好事故统计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育员工,从而尽可能避开事故。二、事故的发生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煤矿必须通过电话同时报告煤矿、调度员、矿长、副矿长和安检科。重大伤亡事故根据上报程序必须向上级领导煤矿主管科室汇报,严禁隐瞒,掩盖事故和欺骗上级。三、一般轻伤事故由煤矿组织调查,必须当天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煤矿负责人。四、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后,由煤矿负责组织调查,根据相关规定上报主管科室。五、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后,必须做好现场保护,并快速实行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六、伤亡事故的级别划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七、事故的发生后,根据 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八、在事故治理、救援、排险过程当中,必须建立奖罚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人员予重奖;对消极怠工者,给予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