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爆破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要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二、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三、采掘工作面必须要使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30 毫秒,不得使用异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四、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纳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五、井下放炮必须要使用放炮器,严禁明火明电放炮,严禁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六、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工担任
七、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材料库房内,不得穿化纤衣服,也不得带电子手表
八、放炮工必须要把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不许混装,并要加锁;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九、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工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工或在放炮工监护十、爆破材料箱应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严禁乱扔乱放,放炮时,必须要把爆破材料箱 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装药前和放炮前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放炮,并向队、班长汇报,快速进行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落后于作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2、装药前或紧接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假如放炮地点附近 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3、在炮眼内发现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4、在放炮地点附近 20 米内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它的材料堵塞巷道断面 1/3 以上时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十二、工作面联线后,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
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