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测风制度井下测风制度1.测风工要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通风业务知识,熟悉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和井下各地点的风量气体、通风设施等情况。2.测风工下井要配戴好合格的仪器、仪表,依据工作地点的需要带齐所用的工具、仪表,按《测风工操作章程》,仔细测量工作地点的风速、风量、温度和气体情况,做好记录上井填写好测风日报上报区队、通防部、通防副总。3.按《规程》105 条规定,测风工至少10天对井下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总进风巷、总回风巷测风一次,同时测量气体、温度,测量结果每天填写测风记录上报。每旬汇总一次旬报送通防部、通防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月度报告上报集团公司。4.测风工要听从值班领导安排,仔细严格遵守公司和区队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班前听清任务,班中仔细完成,严格执行井下汇报制度,发现问题按《规程》和措施快速进行处理好,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与区队值班领导联系,拿出处理措施,尽快解决。5.测风工要做到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每旬取样一次,一翼总回风流每月取样一次,其它地点依据需要随时取样。6.每周对采空区闭墙检查 1 次,每半月对临时盲巷闭墙检查 1次,并有记录可查。7.测风工要按具体分工,认仔细真的做好各项记录,按时上报旬、月度报告、图纸,做好记录详细,填写仔细清楚,按领导要求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