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工操作章程1
井下不得带电检测、修理,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测、修理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须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的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当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非专职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电器设备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电缆管理:(1)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
(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热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严禁井下电缆线路中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
不用的电缆应当及时拆除、回收
更换支架时,必须保护电缆不受机械力破坏
送电和停电(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检测、修理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需全部停电检测、修理,必须报矿调度室,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准停电工作
(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时必须两个人以上,并专人监护
(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
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不失爆
收尾工作:(1)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
(2)整理电缆
(3)向班组长,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转,维护情况
(4)整理好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