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的民主改革解析 内容提要:本文从科学进展观的角度,重点讨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存在问题与改革的历史的必定性,特别是从中国两会制度的弊端分析,提出应借鉴发达国家与地区议会民主的成功经验,并提出应当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改革人大政协,尽快逐步扩大人民参加和直接选举。 2、人大体制的制度性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在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自身在设计与结构方面的缺陷,也日渐突出,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1)代表人数太多,近 3000 人,(再加政协全国委员会,两会总计五千多人),导致会议成本很高,运作不便,效率却不高; (2)代表非职业化、非专业化,严重影响立法质量与监督职能。多年的司法实践与暴露出来的立法问题表明:立法水平很低,很不理想,有的法律刚公布,就发现问题需要修改,有的无法执行。监督作用更低。从人大代表的性质来看,作为民意的代表者,其所组成的议事机构的活动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公民权利、社会生活、国家生活和国家建设等许多领域。论文百事通所以人大代表是否职业化专业化,涉及到议案质量与工作效率,应当引起关注。从人大代表的权限、职责、工作范围来看,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要; (3)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够民主。就是代表产生的方式:县、区以下的是直接选举,县、区以上的都是间接选举,事实上应当按“民主选举”的宪法原则,应逐步扩大直接选举。这样人民可以直接参加优选代表,代表也应当竞争上岗。这是成本最低的优选法方式。 (4)代表成分大多数为党政官员,工人、农民与广阔基层的代表较少,代表性有限,并长期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这样的会议只能相当于党政官员扩大会议。 (5)代表与人民距离很大,平常又很少接近人民群众,很难全面反映广阔人民的意见,并为人民负责。造成一些代表的“代表意识”存在偏差,因而不能很好履行其法定职责。这与新加坡“一个议员一年最多接待了 5 万选民”的政绩差距太大。据山东省某市 20XX 年人大代表工作状况的报告中统计数字提到:代表的人均提案、建议不到件,履行职责的效果不佳。其中,被调查的代表中有%是因为对情况不了解;有%的代表是因为受时间、精力和能力限制;还有 4%的代表因为不同意得罪人,剩下的是因为自己职责意识不强。这个统计数字尽管不是全国性的,但是它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条件的也可自行调查; (6)人大常委会结构与不当兼职(司法与行政官员兼任人大委员,例如前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