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编制要点及范例1、编制要点(1)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根据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4)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5)明确购买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
(6)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2、范例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仔细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劳保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法律规范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劳保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当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劳保用品配备标准》,《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考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保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一些特别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保用品,假如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保用品(原工种的劳保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故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别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