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老师岗位安全责任书为了创建安全和谐、平安校园,全体教员工都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应对突发状况。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责任人。为明确安全职责,经学校校委会讨论,制定《下谷坪民族学校任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由学校与任课老师任签订实施。 一、“谁的课堂谁负责”,任课老师要遵循教学法律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防止学生意外损害事故的发生。老师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课原因,未请假不上课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二、仔细贯彻执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育材料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育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三、上课期间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并实行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备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四、老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和工作纪律,关怀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严禁任课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凡需要带学生外出实践活动,须提前报政教处,经校长审批,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允许,任何班级不得在校外进行集体活动。 六、仔细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章程规定。 七、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有效的抢救。 八、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状况,立即启动相关突发状况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根据学校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任课老师各执一份,责任人在教学岗位工作时该责任书始终有效。 学校(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