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待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县领导及相关单位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切实帮助我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亲商、稳商环境推动企业进展和工业经济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企业接访日工作制度
第二条接访形式: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可实行候访、约访、下访、座谈等形式,与有关企业沟通联系,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一)候访: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在办公室等候,接待企业来访
(二)约访: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预约来访人和来访事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待
(三)下访: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深化企业了解情况和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四)座谈: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围绕相关企业提出的某个热点、难点问题,召集相关单位与企业代表会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条接访时间:每个星期的星期三上午作为企业接访时间,县有关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在星期三召开(上级要求例外),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在办公室等候,接待企业来访;约访下访、座谈具体时间由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决定后安排
第四条接访范围:受理涉及县内所有企业,特别是“三上”企业来访
第五条接访纪律: (一)接访日如无特别情况,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在各自办公室等待企业来访,做好来访人员、事项及受理情况记录;如有特别情况外出须向县主要领导请假说明
(二)对企业来访事项,如属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能解决的应当场答复企业,并安排相关单位及人员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企业承诺答复期限;不属本人或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须向企业说明,并介绍其到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第六条接访程序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企业在《企忧档案》中反映的问题,引导企业找相关县领导和单位协调解决
企业来访时,先按要求填写好《来访登记表》,登记来访人员和来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