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承诺书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承诺如下:一、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法律规范,主编制公司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有策略,有方案有目标地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粉尘毒害,负责督促安全和措施计划的落实。二、 督促所属单位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种安全。对各级干部和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不得少于 2 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三、 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四、 每个月至少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讨论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问题。五、 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六、 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承诺单位:承 诺 人: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