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料回收管理制度1
确保项目生产的各种余料、废料的处置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术语与定义2
1 余料:施工生产剩余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边角料、包装材料等,分为有可用价值和无可用价值两种余料,本项规定中专指有可用价值的余料
2 废料:在施工生产中无可用价值的余料
管理内容与要求3
1 项目部负责项目余料、废料的回收,商务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确认废料在项目施工过程当中是否可再利用
2 材料使用者必须退交余料,对拒交、故意抛洒、毁坏、掩埋材料者,由所在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施工余料的处理一般在项目结束后的收尾阶段进行,废料则依据工程的进度按月、按季度定期进行
4 变卖处理余料、废料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请示,严禁先斩后奏,化整为零
5 属于顾客提供的材料的余料应按顾客的要求处理
6 余料处理3
1 余料应在施工中及时尽可能利用或集中堆放,统一清理处置
禁止将余料随意倾倒在边坡、路边,造成污染
2 有条件转场使用的必须转场使用,转场时按内部调拨处理,必要时可由商务部进行协调
3 没有条件转场时可以按下列方法处理:与供货商协商,由供货商进行回收;变卖处理
4 需要处理时由项目组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部经理经批准后才能进行
处理须在商务部、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所得收入必须按财务规定入账
7 废料处理3
1 经项目部技术人员确认边角料、包装材料等无用时可视为废料、拆除临时设施回收的材料等不能再次利用的也按废料处理
2 所有废料必须当天及时归类清理,集中统一堆放,对于危险品废料要有具专业资质的部门回收,严禁将其随意变卖
3 废料的处理方式为:社会上有回收单位的,进行变卖处理;社会上无回收单位的,按废弃物处理
3 变卖处理废料由项目组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部经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