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乡村社区建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彻底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加快城乡统筹一体进展进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统筹进展的意见》(鲁政发 73 号),根据“市里政策导向、镇上督导推动、村庄主体实施、群众共同参加”的运作思路,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计划至间,在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以下简称“各镇办”)规划建设 60 处新型农村社区
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镇驻地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乡村范围内的社区建设到底基本完成
年,开发区、南海新区至少实施3 个社区建设项目,天福、环山、龙山至少实施 2 个社区建设项目,其它镇办至少实施 1 个社区建设项目,以后每年要有所突破
二、建设类型和模式 1.城市改造型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区建设,运用房地产开发模式,对开发区、南海新区、天福、环山、龙山等进行整村搬迁改造、连片开发建设,对相邻村庄迁村并点,对节约出来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
2.驻地集聚型
将城郊村和镇驻地村建设改造成为社区,吸纳周边村庄农户入住,并将周边村庄整体拆除复垦
3.多村联建型
由政府主导,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中心村为依托,统一组织建设社区,对周边村庄整体拆除后复垦
4.强村兼并型
引导经济强村兼并周边经济欠发达村,并对兼并村庄组织复耕,实现以强带弱、共同进展
5.村企共建型
由企业筹集资金对相关村庄进行搬迁建设、整体改造,对腾空的土地及相关资源进行开发,实现企业扩张进展、村居条件改善的双赢
村庄搬迁改造后将节余的用地指标通过法定程序优先调剂给企业使用
三、工作流程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