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检测、修理工安全操作章程1、使用工具时必须详细检查,以免在使用时工具损坏而发生事故。2 修理设备时,必须与负责操作人员取得联系调换开动牌,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不可合闸”标志牌,以免发生事故。3 在转动机械工作时,禁止戴手套,并将袖口扎紧,以免卷入机器发生事故。4、不准在机器开动时进行局部修理,以免发生危险。5、在检测、修理时移动照明一律使用 36 伏的行灯,不准涌 20 伏的行灯,并不可将行灯放在尚在6、手锤不可有卷边,锤柄需用无节的硬木,并要安装结实,锤柄与锤面不能染有油脂,以免在使用时滑出伤人。7、在高处工作时,应当注意自己站的位置是否稳当,在石棉瓦上工作必须加垫木版,以保安全。8、在高处作业时必须要严格执行厂《高处作业签证制度》。(安全科日班下班后 17 点至次日点内可向值班安全煤防员签证)。9、上行车工作时,绝不可在长短路铁路上行走或脚踏在铁轨上面对下观望。走过屋架铁柱处注意前后来往行车情况,随身所带的工具放在工具袋内,随身随取,准备调换的零件也应放好,不许随意往地下乱抛东西,以防危险。10、班中巡检一定要二人以上同行,对煤气区域,危险复杂区域要互相监护,以防单人操作发生危险。11、逢中夜班抢修行车,要与当班行车工长取得联系,妥善停车,防止行车相撞发生事故。12、不可擅自拆拼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在修理完毕后,必须将原有的安全装置完整复原不安装好严禁使用。检测、修理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厂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