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电工(发电)操作章程第一条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值班电工的岗位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程适用于值班电工。第二条 操作法律规范与要求 (一)负责处理所辖车间的电器故障和电气事故,保证生产用电安全正常。 (二)负责处理和管理好配电室内一切安全运转事务(停、送、发电)。 (三)保证发电机组完好,发电机常年处于待开状态。第三条 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分配、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当班时,要做到“五勒”、“六不准”。五勒:即眼勒--勒观察、耳勒--听异常声音、嗅勒--异常气味、脑勒--分析思考、手勒--维护保养。六不准:即不准带电拉闸刀、不准搭口信停、送电,不准私自请人代岗、不准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打瞌睡。 (三)当班时,应对配电室内的电气设施定时逐个巡检(尤其是变压器),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做到小事不上交,大事不过班,当班的事当班处理完毕。 (四)坚守岗位,不能擅自远离配电室,特别情况要有电工代为看宁,以防配电室内发生意外。 (五)严格履行停、送电审批制度,执行挂牌维修作业。停电、送电应填票签字,谁办票,谁销票,由值班员操作。高压操作应有专人监护,并按制定的程序进行。 (六)正确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七)常常对发电机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有水、有油、有润滑剂。第四条 检查与考核 (一)考核:由各制造部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安保科要会同分管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常常巡视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按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三)实行工作责任、经济效益与工资、奖金挂钩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