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安全操作法律规范1
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充电室内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
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
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工作之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充电室禁止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 55 摄氏度
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
室温不要高于 40 摄氏度,避开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 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根据相关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假如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蓄电池接近使用期限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电解液泄漏应当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