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传科责任制1、 公司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宣传科负总的领导责任。1.1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1.2 在企业经营中,强化安全管理,把安全职责和安全指标纳入各项承包内容,将安全生产与员工利益挂钩。1.3 常常督促项目施工负责人对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1.4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1.5 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2、技术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 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1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采纳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应当依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章程。2.2 施工爆破,深基础(人工成孔打桩机)开挖,危险部位的支模或拆模、旧建筑物拆除等工程项目,以及工程需要而搭设的高机、高架和吊、挂、挑脚手架、超负荷、超机具能力吊装或大型吊装等特别作业前,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论证,制定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2.3 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2.4 参加定期的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2.5 参加重大作废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的意见和防范措施。3、工会负责贯彻落实劳动保护的“三个条例”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1 把安全生产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有权监督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3.2 加强对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3.3 参加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工作。3.4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