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质监站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考核基本分为 100 分
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 30 分,安全控制指标为 40 分
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 分) (一)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 2 分
(二)仔细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
未做到每项扣 2 分
(三)仔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 10 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未落实一项扣 2 分,检查少一次扣 1
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 2 分
(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 0
(五)做好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项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
每项工作未开展扣 3 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 1 分
(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未做到每次扣 3 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 分) (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 1 分
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 2 分
(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 6 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 2分
(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 1 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 分) (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进行上报的扣 2 分
(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 分
四、奖惩办法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