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炉前工岗位安全操作章程1 新的或长期停用的旧的铁水包(渣包)、锭模,一定烘烤到120℃以上方能使用。2 吊车吊物或浇注、倒渣时,应有专人根据相关规定信号指挥吊车,其它人员应远离吊物。3 电炉在生产时,禁止在炉口下逗留或通过。如必须在该处工作时,要有专人看管炉口。4 烧炉眼时,工作鞋、手套必须干燥。使用大锤者,不准戴手套。5 用氧开炉眼时,应安放挡板,开氧气时应当由小到大缓慢开启。炉眼烧开后,快速成关闭氧气,氧气安全关闭后,方准将氧气管拉出安全挡板外。6 使用氧气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6.1 氧气瓶必须要有关防震圈、安全帽等安全附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在地面滚动、碰撞和吊车吊运。6.2 氧气瓶要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准在露天曝晒,不准接近高温,距明火要 10 米以上。6.3 氧气瓶或使用的工具严禁沾油。6.4 开氧气时,站在氧气瓶的一侧。禁止吸烟,集中注意力。7 用卷扬拉铁水包(渣包)时,钢丝绳和铁水包(渣包)两则不准有人,拉到位置后必须脱钩。8 不准用潮湿样勺取铁液样,不准将潮湿物体或密闭容器投入铁水包、锭模中,炉前严禁积水,防止发生爆炸。9 熟记吊车联系信号,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