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区安全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准备区安全副区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准备区安全副区长负责本区安全管理工作,及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掌握全区安全动态,因本区造成重大事故,财产受到损失负管理责任。第三条准备区安全副区长切实履行好 10 项安全工作职责。一、参加制定本区安全到岗实施及逐级考核管理细则。二、参加制定本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及安全到岗责任清单。三、参加开展本区安全到岗工作。每月根据《安全到岗检查评分表》对本区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四、参加本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建立与实施。五、在区长领导下负责本区安全管理工作,及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掌握全区安全动态,因本区造成重大事故,财产受到损失负管理责任。六、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各类安全文件。七、组织全区针对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及顶板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并快速进行处理。八、组织各队组完善各生产区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发现作业区域内安全生产标准不合格的,快速进行处理。九、组织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十、积极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和分析追查处理。第四条准备区安全副区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准备区安全副区长安全责任清单》。第五条《准备区安全副区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