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区摘挂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准备区摘挂钩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准备区摘挂钩工协助安全到岗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与矿安全到岗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文件制定。第三条准备区摘挂钩工切实履行好 10 项安全工作职责。一、摘挂钩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二、摘挂钩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摘挂钩工操作章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三、摘挂钩工必须了解所使用车辆、挡车装置、专用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及使用性能和提升绞车运转轨道的基本情况,并能正确处理运转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四、坚持现场交接班制,负责当班向下班交待清楚绞车运转情况、事故情况、钢丝绳和保险绳,挡车装置使用情况。五、负责开工之前对钢丝绳、保险绳磨损、断丝、断股情况,连接环、插肖和其连接装置的检查,并作记录。有隐患向上汇报,未处理前不准开工。六、负责开工之前对轨道、道岔、信号、工具及工作区域安全情况的完好检查。七、负责做到及时摘挂钩,及时搬严道岔,保证矿车正常运转。八、绞车提升时,严格遵守牵引车数规定且每钩必须要使用保险绳,严禁摘挂活钩。对超载、超宽、超高的车辆及使用不合格的矿车有权利进行拒绝开钩。九、负责监督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并进行拦人警告。十、负责就近管理要使作业环境无杂物、无积水和积尘,信号齐全有效, 保证阻车装置齐全有效。第四条准备区摘挂钩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准备区摘挂钩工安全责任清单》。第五条《准备区摘挂钩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