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某公司停止提供火工用品的函】几级大风停止动火 富安监函〔20XX〕1 号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国瑞矿业有限公司停止提供火工用品的函 县公安局: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于 20XX 年 6 月 8 日,对**县国瑞矿业有限公司牙牌-安定铁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存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我局以富安监发〔20XX〕24 号文件责令国瑞矿业有限公司牙牌-安定矿山斜坡道 1 号硐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但是该公司未执行我局文件要求,仍然组织生产。**县金盾保安公司一直为国瑞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火工用品,望贵局接到此函后督促**县金盾保安公司停止为国瑞矿业提供火工用品,避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 年 8月 19 日 本文来自 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