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总工安全责任1
组织有关人员仔细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主持制定年、季、月度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别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尤其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当及时修订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并主持审查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仔细吸取合理化建议
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实行措施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潜在隐患
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来的问题仔细整改
每个工程开工之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施工场地”(红牌施工场地)要达到 33%以上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 1 次安全检查,每月 25 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度报告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严格遵守特别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员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员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