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三大原因造成燃气安全隐患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燃气(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事业进展速度很快。到 2025 年底,全国城市天然气和煤气的供应总量为 343.7亿立方米,液化气的供应总量为 1126.3 万吨,用气人口达 2.6 亿人,用气普及率达到 76.74% 。就连燃气事业起步较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现在城市的普及率也接近了 52%。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完成之后,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环保、高质量的能源,将成为大中城市的主要燃料。与此同时,燃气安全事故与灾害数量也大增,成为继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之后的第三大杀手。2025 年 4 月,XX 市一住户因燃气泄漏而导致 1 男 5 女死亡;2025 年 5 月,沈阳市一家 5 口人也死于燃气中毒;2025 年 7 月,西宁市发生天然气室内泄漏爆炸,致使 2 人死亡。不绝于耳的事故让人触目惊心。造成这一现状的诱因主要有三:首先是一些居民在使用燃气时不根据相关章程操作。突出表现在,居民私自拆卸、改装已经安装好的输气管道和阀门。由于施工人员缺乏燃气方面的常识,往往造成管道设施损伤而漏气,最后导致事故。其次是,少数在燃气行业服务的包括燃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资质不够,不按安全法律规范操作。再次是一些燃气用具质量太差,用户在使用时出现漏气而酿成事故。目前燃气事故最大隐患是第一种原因。尽快完善燃气管理体制目前天然气经营市场的情况比较混乱,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普遍存在。既然燃气使用领域存在这样多的问题,就应当有人来管,而且还要管好。而现在的问题是,国家在燃气行业上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法律规范。目前,城市燃气管理依据的主要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各地在制定地方性规定时标准也很不统一,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界定不明确,引发了许多纠纷。比如,天然气公司先把输气管道接到每个住户家里;随后,住户自己购买燃气用具、自己找人接通终端用气管道。那么,对住户私自拆卸、改装输气管道的行为,该怎样约束?比如,对用户自己的改动,天然气公司要派专业人员做检查。作为燃气企业,在“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前提和保障”的理念下,为用户提供周到的服务、多作一些贡献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企业责成住户改装管道的“命令”依据何在?企业是否具备干预权?但企业假如不“多管闲事”,那出了安全问题又是供气企业的大麻烦。企业该如何办?再如,居民个人在装修房屋时,管道工人(目前大部分为非天然气专业人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