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施工中的遗留隐患《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法律规范》(GB50156 一 2025)规定,“承建加油加气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应的资质”,“承建加油加气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相应的资质”,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
施工中的遗留隐患主要有 8 个方面的表现
(1)在加油站建设管理中,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进行资质审查
但实际情况是,由无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与施工建设,甚至无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的现象也不少
(2)在改革开放前,单位、企业不论大小,凡拥有几辆车的单位一般都建有自己的加油站,至少也储存几种桶装油品
现在除个别拥有车辆多的单位、企业还保留加油站外,大多数已经退出历史平台
这类加油站从选址、设计、施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如内外距离都不同程度地满足不了“法律规范”要求;呼吸管高度达不到高出地面 4
5 及以上,没有高出建筑物顶面 1
5m 及以上,通气管直径不小于 50mm 的要求;工艺方面存在室内安装油罐与加油机、管沟敷设输油管并经过站房、喷溅起式卸油、无防雷与防静电接地等,这些都是加油站运营的安全隐患
(3)现在个体私营、租赁(合资)的加油站已成为汽车加油站服务行业中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由于个体私营加油站业主的文化水平较低、欠缺油品专业技能,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缺乏了解,加之建站资金少,绝大多数在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都不符合 GB50156 的要求,安全隐患较多
(4)石油销售行业加油加气站多数是根据 GB50156 一 2025 建设或改造的,但一些老加油站是按《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法律规范》(GB50156 一 92)建设的,还有少数未能根据 GB50156 一 2025 改造,如喷溅式卸油、室内安装油罐、管沟敷输油管道、管道通过营业室,以及对微电设备的防雷等方面,与 GB5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