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为了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法律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根据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根据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根据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的原则,实行民主、公开的程序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
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根据配送能力强、配送速度快、服务信誉好的原则,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指定在本地区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中择优选取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企业一经确定,没有特别情况不允许随意更换
4、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确定后,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合同一经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
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仔细履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
按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药品品规、生产厂家、采购价、采购数量,按药品采购计划发送采购订单
5、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对纳入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必须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进行,不得擅自网外采购
国家实行特别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放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