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盘条库安全管理规定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盘条库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操作人员的身心健康,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依据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结合盘条库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进入盘条库生产区域必须穿带好劳保用品:眼镜、安全鞋、安全帽、工作服、防尘口罩
第二条:本项规定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仔细严格执行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当中严格根据 SOP 进行操作,不懂、不明确、不允许操作
第四条:上班前要充分休息,禁止在酒后、疾病或过度疲劳的情况下操作机器,如感到身体不适要及时进行上报领班
第五条:盘条库内严禁烟火
第六条:禁止触摸运动中的钢丝(含乱丝盘条)及零部件
第七条:禁止在盘条库内打闹嬉戏
第八条:盘条备料时,叉齿、地面必须做好防护防止刮伤盘条,放置盘条时必须用三角木楔固定,防止滚动伤人
第九条:严禁非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叉车所承物品不能超重,严禁物品升高时行车
行车时注意瞭望,转弯明示,通过视线障碍区时须鸣笛,车间内限速 5km/h;严格遵守叉车使用须知
第十条:无论行车是否在工作状态,还是处于停车状态,人和设备都不允许在行车底逗留
第十一条:使用行车吊装盘条晃动严重时,应当及时调整
禁止用 C 型钩撞击,放线支架
第十二条:剪扎带时周围不得有人(操作者本人除外)操作者应剪扎带尾段四分之三处,站立处应与盘条长边呈 90°夹角
注意扎带弹出伤人,盘条绷出伤人
第十三条:盘条焊接时,应待焊点退火后冷却至常温(防止高温烫伤)钢丝从焊机上取下结束焊接,焊接完成后将焊机推到指定位置
第十四条:废丝、扎带及时入桶(钢丝两头不能漏出废丝箱),地面废丝及时清理
第十五条:盘条放线区域内,正常生产时禁止站人
第十六条:当盘条放线区域有乱丝停车,处理前应该先按下除磷箱急停开关
第十七条:盘条放线乱丝后
禁止抢别头,盘条乱丝圈小于 20CM (约一手掌)严禁强行取直,应剪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