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管理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队长的带领下,承担分工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队长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2、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3、在队长的带领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对“三违”人员进行组织学习和帮教。4、协助队长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及内容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全队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员工明确了解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并落实好每周的周二、五安全学习活动。5、教育和督促本队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并告知员工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6、及时检查分管范围的安全情况,分析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7、组织制定和安排安技措工程计划及措施,确保计划顺利进行。8、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主动配合队领导,进行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9、积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攻关和革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