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建立安全承诺公告研判机制标准全市危化品企业要建立安全公告日研判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划分情况和研判工作具体内容,确定审批流程和公告标准。一、建立研判工作机制标准1.确定研判工作的各级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告发布的决定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要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要求,对拟公告的内容签署是否发布的意见。主要负责人外出时,要确定代履行职责的领导。各分管领导是分管业务公告内容的审核者。对公告相关的生产装置、储罐、动火等特别作业的研判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是公告内容的确认者。对公告的生产装置、储罐、动火等特别作业的研判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基层车间(班组)是公告内容风险研判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单位的生产装置、储罐、动火等特别作业的研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2.确定研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应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各级、各单位研判的生产装置、储罐运转和动火等特别作业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一要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企业组织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等方面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辨识,对排查出的风险,根据危险程度分为红、橙、黄、蓝级(红色最危险,依次降低),根据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型,落实管控部门、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并建立企业风险管控档案。二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机制:根据隐患动态为零(企业没有隐患、有隐患及时完成整改或者有隐患正实行措施整改)的要求,对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定、企业规程、制度,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进行深度整治。对于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实行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使各项隐患治理根据“五落实”原则,真正做到闭环管理。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下来。3.确定公告审批流程企业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公告审批流程,确定从车间(班组)、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到主要负责人的各级审批流程,明确相关确认人,形成从车间(班组)到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自控体系,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层层落实。4.明确工作标准,建立研判工作的分级记录企业要明确装置和储罐安全运转和动火等特别作业的安全可控标准,制定下自车间(班组)上至公司的各级工作标准内容,明确不能公告的情形和标准,对研判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组织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若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不能立即排除等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向社会发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