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转让协议通用协议双方本厂房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转让方全称或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为[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为[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全称或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为[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为[联系电话]
两方均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达成本协议并履行其中的所有义务
协议内容厂房基本信息1
厂房名称:[厂房名称]
厂房地址:[厂房地址]
厂房面积:[厂房面积]平方米
厂房产权:该厂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厂房权属证明:甲方已持有完全所有权证明
转让价格及交易方式1
转让价格:本厂房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转让总价款]元整
转让价格中不包括地面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交易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交款期限]之内将转让款项支付给甲方
甲方应将厂房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任何担保及违约及解决办法1
甲方在此保证其是厂房所有权的合法持有人,对于转让厂房产生的任何纠纷、赔偿或争端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中的约定,享有包括该厂房产权在内的所有权益
在此,甲方确认其在本协议中没有任何抵押、质押、租赁、共有 或给予第三方使用厂房的其他行为
如甲方未在规定的交房期限内交付厂房或交房后,其透露给乙方任何关于产权的重大缺陷,或未能履行其他本协议中的任何责任,均属于违反本协议
在发生本协议违约时,不论原因如何,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违约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及支出等等
对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试图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在 60 天内未能解决,应提交中国仲裁协会家属争议仲裁裁决
本协议的一切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所有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挂号信或快递进行
该通知被视为已送达于接收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