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一.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进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二.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三.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当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一. 指挥部公司成立紧急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由行政部门和安全部门主导和监管,各部门具体配合落实,发生紧急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总务部李基俊、财务部李基俊、质量部王志刚、生产部郑世清、安办张冬雷组成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整个救援工作。二. 指挥机构职责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训练和演习,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紧急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请求支援,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的经验和不足。三. 人员分工总 指 挥:吴永根副总指挥:张冬雷组 员:冯子旺、郑世清、王志刚、李基俊、文勇日、金光龙四. 紧急事故处理架构图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一、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一) 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快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 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二、 本单位假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相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快速进入现场。三、 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第四章应急处理一. 特种设备事故假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实行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