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进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当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 XXX 任组长,XXX 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XXX\XXX领导小组联系电话: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信畅通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快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假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实行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后,本单位应当仔细贯彻执行本预案
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假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根据相关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管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实行相应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