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检测、修理工操作章程一、一般规定第 1 条 检测、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 2 条 检测、修理工应具备一定的电器理论知识,掌握检测、修理技术,并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器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 3 条 检测、修理工必须掌握检测、修理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 4 条 检测、修理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并必须要有两个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测、修理工作
二、维修作业前的准备第 5 条 变电所的检测、修理工作应持有工作票或停电申请单
第 6 条 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措施,布置任务,讲清现场情况、具体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测、修理工艺等事项
第 7 条 检测、修理工作之前,参加检测、修理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 8 条 检测、修理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际及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转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第 9 条 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设置遮拦,并悬挂标示牌
三、维修作业第 10 条 检测、修理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测、修理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测、修理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 11 条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绝缘筒
若检测、修理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经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方准工作
第 12 条 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实行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拨下二次熔断器
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 13 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